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菊开那夜淋漓演绎七种爱情状态:七宗爱(选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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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天啊····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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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子的皇冠大富翁大众宠儿外太空使者社区居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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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5-25 22:47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嘿嘿 辛苦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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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5-25 22:50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婚礼
  对于约定俗成的婚礼,我一向甚有微词。

  大家怎么都来这一套:以拍照为前期准备,以租车租婚纱为必要条件,以亲友出礼金,吃酒席,闹新房为主要流程。

  总而言之就是新人被折腾24小时,美其名曰一生中最为幸福的一天。我干涉不了别人,只好命令自己往后小心谨慎,切莫落入世俗的圈套。主要措施如下:

  一是尽量不出席别人的婚礼,以各种借口百般推脱,避免造成为收债而被迫结婚的惨状。

  二是不与未婚青年交往,以免日久生情,再也阻止不了奔赴婚姻的坚定步伐。

  三是时时督促自己,即使结婚也不能害人害己,绝不广撒英雄帖,争取低调行事,以旅游为主要项目。

  结婚说到底,是男女双方自己的事情,为何要惊动亲友、惊扰市民呢?另外,摆酒席这种铺张浪费的做法不宜提倡,出门旅游照样可以拉动内需,为国民经济贡献自己的力量嘛。

  结婚是一件喜事,但一定要大张旗鼓吗?为何不能摆个两三桌,点到为止?礼金这东西,还不是风水轮流转,羊毛出在羊身上?

  结婚有时还得看天气的脸色。在凄风苦雨中强颜欢笑,站在酒楼前迎接宾客,有说不出的悲凉。而且这和开运动会不一样,黄道吉日一切就绪,就不能延期举行,非得硬着头皮把婚礼进行到底。

  婚礼实在是做戏给别人看,而别人从来没有强烈要求过。婚礼其实也就是对熟人吆喝一声,我与某某从今天起,过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同居生活。

  现在的婚礼大抵没有创意,白色婚纱黑西装,佩上两朵小红花,擦粉的脸上堆满笑。为了赚礼金,把自己摆上台面供人观赏,甚至任人戏弄。你可以说这是独乐乐不如众乐乐,你可以说爱一个人就要让全世界知道,可是婚礼,怎么可以千篇一律,如此雷同?怎么可以成为机械程序,充满了陈词滥调,甚至连那些美轮美奂的婚纱照都一个模式?

  当美丽被不动脑筋地生抄硬搬,当婚礼丧失了个性,这样的仪式,已然失去了生命力,不要也罢。
很多東西貌似看清了 又有誰知道呢 慶幸曾經無知過 並在一些人眼裏無知著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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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5-25 22:51:18 | 显示全部楼层
嫁人
  嫁哪种男人比较好?比较不会痛骂自己瞎了眼睛?女人一定要嫁得好,嫁得不好,即使从围城里侥幸逃出,也跌了身价——除非是妮歌·基德曼。

  嫁给大款,经济上痛快了,人格就压抑。嫁给大款,自然是为了尾随他一同享福,可是大款一般脾气不会太随和,伺候起来比较费力,搞不好自己就成了一条打不还手,骂不还口的寄生虫。大款通常不老实,人哪,钱一多就开始动脑筋寻欢作乐。他找情人天经地义,你有外遇天打雷劈。

  经济基础决定了两性地位的不平等。嫁给大款最好的出路就是和他离婚,分点财产,然后自立门户去。

  嫁给才子,这事怎么说呢,先把才子分成出人头地、怀才不遇这两种。前者的个中翘楚有徐志摩、郁达夫,他们的爱情婚姻都轰动一时,可是结果不甚美妙。才子佳人的组合太旖旎,就会折福;怀才不遇的才子最好别嫁,嫁了也是陪他一起谴责上苍无眼、小人当道、时运不济,怀才不遇者都有股怨气,怨得久了,深了,人也就阴暗了。别叫我找实例,因为他们都已被残酷的生活所埋没。

  嫁给专业人士应该不错,比如律师、医生,婚后遇到麻烦,会有人护航。这类人较有素质,一般不会发生秀才遇着兵,有理说不清的悲剧。可他们通常都很忙,半夜要出诊,假期不见人,而且可能不浪漫,有一种严谨的职业病,把你一个人困在婚姻里哀嚎。

  嫁给教师,他们很难有升迁机会,不大会给你惊喜。其工作方式就是从低年级向高年级爬,然后直线下跌,周而复始,乐此不疲。他们的优点就是每年会有三个月可以做家庭妇男,并且免费为子女做家庭教师。

  嫁给帅哥,显然是自取灭亡。帅哥就算有心一生只爱你一人,也顶不住别的女人不管不顾的爱心奉献。帅哥长得帅,艳遇来得快,快得叫你杀不尽,春风吹又生,然后你的婚姻就成了一场你方唱罢我登场的闹剧。

  嫁给谁呢,要不就嫁给公务员吧,因为他们经常加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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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5-25 22:51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师生恋
  师生恋一般都很低调,甚至偷偷摸摸。虽然师生恋不犯法,但毕竟有违道德准则。

  既然是师生关系,就存在着年龄差异,而且相差的不会是无伤大雅的几岁,很可能是整整一代,比如琼瑶的《窗外》。

  这样的老少配,怎能让家人不拍案而起呢?其措施就是以勾引少女的罪名诉诸于法律,把不伦之恋打入十八层地牢。

  当然也有一往直前,百无禁忌的,比如杨过和小龙女,一个我行我素,无视礼教;一个不谙人情,不明世故。

  师生恋存在着种种阻碍,既有来自内心的犹豫与担忧,又有来自周边环境的指责与压力。倘若老师已有妻室,那事态就愈发严峻了。

  为人师表的那一个,稍有不慎就沦为道德败坏人士。而做学生的,无论如何都会影响学业,师生恋的破坏力比早恋可要厉害多了。

  师生恋的惟一出路就是卸去这个名分。一日为师,终生为父的古训虽然言过其辞了,但和恩师男欢女爱,到底打碎了某种神圣的感觉。

  师者,传道授业解惑也。怎么可以在如此高尚的名义下,利用工作之便,和女学生眉来眼去?

  现在人们说起许广平,都会赞一句,好一个勇于追求真爱的伟大女性。

  事实上当真如此吗?师生恋真的被许可,被祝福了吗?还是说,这仅仅只是舆论给了名人一个特赦?

  师生恋有畸形的成分,而先天不良的东西更具有诱惑力。师生恋就处于那种很暧昧的境地,游离于可与不可两种状态,介乎于绯闻与丑闻之间。

  做得好了,也能结出喜结良缘的果;搞得坏了,就是女学生年幼无知,男教师心怀不轨。

  女学生容易爱上她的老师。当同龄男生尚显青涩时,老师那种成熟男人的魅力简直是少女杀手。男老师也容易爱上女学生,她们年轻活泼,生机勃勃,而且倾慕男教师。

  一直记得张爱玲的《殷宝滟送花楼会》,在那张书桌前,女学生和男老师上演了一出欲拒还迎、明明暗暗的对手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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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5-25 22:52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引用第30楼hmily2006-05-25 22:47发表的“”:
嘿嘿 辛苦了.
啊哦..還好了啦 新書..看看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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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5-25 22:52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一生要谈一次恋爱
  一定要谈一次恋爱,否则就是辜负了生命本身,而且必须在年轻时谈,二十多岁为宜。有一点经济基础,有一点以往经验,并且有资格憧憬未来。

  读书时期的恋爱,彼此都关在象牙塔里,感情必定纯粹,不会将门当户对之类很现实的问题作为当务之急。但这爱情难免盲目,难免会因为太理想主义而沦为蔷薇泡沫。不经过现实的锤炼,那些脆弱的花蕊,会很快很快地凋谢。

  像这样海市蜃楼的美丽,通常只是一次演习。毕业后作鸟兽散,为了追求自己的生活,劳燕拍拍翅膀各分飞。我们日后回忆起来,管这个叫——初恋时,不懂爱情。

  毕业若干年后,对尔虞我诈的残酷现实,从感性认识逐步上升到理性认识。多次遭人践踏,饱受指责,终于,某一天,你养满了自己的羽翼,已经不会像当年那样,怀揣一腔激情,四处碰壁。你懂得了怎么保全自己,并初步规划好了未来的主攻方向,即我要在这世界里分哪一杯羹。

  有了一个比较牢固的框架后,我们这些常常被突如其来的空虚感所困扰的高等动物,就开始寻偶,或者被对方逮到。总是这样的,在某个巧合的机缘中,我们彼此遇见,开始了人生中最恢宏的一次恋爱。

  生命是苦短的,行乐须及时。二十多岁,我们都没有家累,没有包袱,世界对我们正是最慷慨的时候,还在不断地施予机会,供我们挑挑拣拣。

  在这么合适的年龄,我们要调动周身力量,努力谈一次恋爱。即使不能倾城,往后回忆起来也可以如数家珍,滔滔不绝。即使谈崩,也还有退路可言,不会输至一败涂地,无法收场。

  如果恋爱的时机不对,恋爱本身就是错,就会给不起也受不起,就会发生恨不相逢未嫁时这种人间悲剧,就会破坏别人的秩序,成了可恨的掠夺者。 而黄昏恋,允许我这样没心没肺地说一句,那些不是恋爱,只是寂寞太甚,找一个听众。

  恋爱啊,在最好的年华里,一定要极尽温柔,就像那句著名的情诗——只要他要,只要我有。

  生命归根到底是没有意义的,我认为,如果非要寻找一个所谓意义,除了爱情,再无其他。抽掉爱情,生命就会露出它阴恻恻的底色。

  从某种意义上说,爱情是生命暖色调的流苏花边,可惜,它终有一天会旧,会破,会不堪。那时,请允许我再冷冷地说一句,所谓生命,苟延残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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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5-25 22:53:18 | 显示全部楼层
男男女女七十二变
  吴宗宪有句名言——不要去爱男人,了解就可以,因为男人都是畜生;不要去了解女人,爱她就可以,因为女人都是神经病。

  吴宗宪纵横情场许多年,这句感悟可谓掏心挖肺,精辟之极,是花了大量时间、精力、金钱才得出的良训,值得记取。

  他说男人都是畜生,其实并不是骂人,而是强调了男人的动物本能;说女人是神经病,是用最直接的方式指出了女人变化莫测的情感特质。

  “负心男子痴情女”,了解了男人花心的本质,女人还要前赴后继地爱,毫无保留地爱,这固然执著坚定,却也有些愚蠢。

  女人一定要知道,你对男人越好,他就越不懂得珍惜。这句话已经念叨了一千次,可还是有女人天真地以为——我比别的女人都对你好,总有一天你会被我感动。你会知道我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,仅次于你妈!

  男人也不傻,他们很清楚地明白,你在他们身上越流连,投资越大,就越舍不得离去,权当是多一个保姆。男人就算不爱一个女人,也会贪恋她的温柔,她的好,时时将她使唤的。

  如此,傻女人又以为自己有存在价值了。

  女人神经质,情绪捉摸不定,前一分钟还在笑,后一分钟也许会摔东西,像王朔笔下的杜梅,将自己的丈夫方言绑起来,谓之爱的禁锢。

  女人喜欢把精力放在感情上,能把一段感情像玩魔方一样颠来倒去地把玩,耐心十足,兴致勃勃,总想从中收获天长地久。

  而男人根本没有耐心守着一个女人。他们怀里抱着环肥,眼神痴痴投向燕瘦,恨不得自己摇身变成韦小宝,没有人想做郭靖,也觉得黄药师很奇怪。

  男人是讲逻辑的,而女人讲究感觉。逻辑可以推理,有一定规律性;感觉则天马行空,阴晴不定。

  男人搞不清女人的反复与善变。如果没有预兆,没有原因,要想费力搞懂女人,其难度不亚于搞懂风云变幻的股市。搞懂女人的下场就是自己也变得神经兮兮,而搞懂股市倒可以小捞一票。

  其实女人也不了解自己,她们在感情上天生就是莫名其妙的七十二变。

  说到变,就可以总结出男女区别了。

  男人的变,是对着不同的女人七十二变。

  女人的变,是对着同一个男人七十二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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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5-25 22:53:35 | 显示全部楼层
捧着爱情余灰
  有个日本小说里说,女人看到一种盒饭,知道自己喜欢的男人爱吃,就买了一份,打车送去另一城市。到了男人门口,交给他,盒饭还是热的,转身走了。

  就这么一个故事,把我看感伤了。我知道自己也会这样做的,捧着爱情的余灰,心怀绝望地去见他。愚蠢的女人,愚蠢到只是想讨好那个他,而不顾自己心里的疼。

  古来女人都愚蠢,掉进了爱情里就失掉智商,把自己燃烧成灰。明知道对方已经决意结束了,女人还在这端纠缠至死。忘不掉,就是忘不掉,放不下,就是放不下。除非这肉身死了,除非是这样,才能绝了心念。

  当然男人也有痴情的,但总体来说,男人不会将这个姿势做得那样凄凉。男人最多像方鸿渐那样,在唐晓芙楼下站半个雨夜,感冒之后,再去别处展开新人生。男人伤口痊愈的速度永远快于女人,因为他们有事业这个强大的理由。

  而女人,爱情就是她要花毕生精力经营的事业。为情自杀的大多是女人。女人为某个男人死,到底是能博来同情,比如翁美玲,都叹她痴情,可惜,那般红颜薄命。

  男人一旦伤透了心,只会变狠,变坏,然后理直气壮地堕落。很少有男人会为一个女人误了终生,即便痴心如徐志摩,照样在数年后精神抖擞地爱上陆小曼。

  男人如果为情自杀,千万不能成为既定事实,不然墓志铭不够光彩,所以周润发为陈玉莲自杀,黎明为舒淇自杀,通通都要救活。

  这样的千夫所指,连汤镇业都不胜负荷,终成一生阴影,何况陈玉莲、舒淇这样的弱质女流?

  女人在爱情方面比男人要傻很多,像张爱玲,纵然决定与胡兰成分手,还是要巴巴地寄上分手费,要知道,那笔巨款是当时工薪阶层的十年薪水。而胡兰成这样的男人不会将钱退回去,他会一分一分地花掉爱情余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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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5-25 22:53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携男人
  提携男人不是一件聪明事,提成功了,你就成了他的恩人。他虽然感激你,但同时面对你也有一份难以释怀的压力,生怕你时时翻旧帐,多多少少令他折了威风。

  男人是喜欢照顾女人的,也有保护弱小的天性,可你既然提携了他,你这个姿势很强悍,他对你更多的就只是敬畏。你为他付出良多,希望他有朝一日出人头地,你自然与有荣焉。可惜,他成功与否,都不会因为曾经受了你的恩,而隶属于你。

  你的存在,只是证明了当初他曾经多么不得意,甚至落魄。男人通常在飞黄腾达时不会去忆苦思甜。他如果有良心,也就把你当成一尊佛供奉起来,但他不会给你爱情,你提携过他,你是他心中的一片阴影。

  他如果良心欠奉,那么,你就只能哭天抢地了——他视你的投资为理所当然,受了你的好,然后还没咀嚼出你到底有多么好。换言之,他不懂得感激两字怎么写,他和你装糊涂,打太极。

  唉,这样的结果也不是最惨的,还有更黑的:如果恩将仇报呢?如果反咬一口呢?如果养虎为患呢?

  女人将希望嫁接在男人身上,本来是无可厚非的。萧红说,女人的天空是低的,羽翼是薄的。在这个复杂的社会里,女人更希望男人去冲锋陷阵,将赌注押在他身上,希望来日可做诰命夫人。所以,那些名妓总是愿意资助赴考的书生。可惜,苏小小之类的女子,最后还是赔了夫人又折兵。

  提携是一个居高临下的姿势,这种姿势与爱情无关,基本上可以看成施舍。男人受困时自然是全盘皆收,但你不能指望他将感激一一转换成爱情。

  他不能拒绝你的好,也无法抗拒你的给,他默默接受。就像富太太看上年轻画家,认定他必成大器,迟早要大放异彩。女人有识别潜力股的眼光是好事,但提携时必须有思想准备。某天,他真的像你所预见的那样站起来了,他就会走掉,真的,他会的,没有男人愿意永远被一根裙带所系。

  但是,不管提携男人有多危险,你仍然要有提携男人的气度,因为,很可能将来你自己也会身陷囹圄,这时候就需要他涌泉相报了,比如刘晓庆和姜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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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5-25 22:54:09 | 显示全部楼层
恨嫁
  嫁人要趁早,嫁得晚了,就没那么痛快。

  嫁得晚了,好男人都被同龄女子瓜分完毕,留下的都是老弱病残。同理,嫁得晚了,自己也被歧视成老弱病残。

  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永远都那么阴差阳错,像我这样对嫁人翘首以待的人,蹉跎岁月,云英未嫁,以令人绝望的步伐迈向大龄青年行列。而那些看上去漫不经心的女友,倒一个个神使鬼差般把自己给打发了,有的竟然还早生贵子。

  真令人心慌,一眨眼我已成了落后分子。当然,从另一个角度看,可能是身体力行晚婚晚育的积极分子。

  女友们俨然贤妻良母,每次见面就拉扯家常。我有时感觉良好,觉得自己比她们活生生低了一个辈分,拧着女友四个月大的女儿那张小脸,循循善诱说,乖,叫声姐姐听听。

  女友冷笑,应该叫阿姨吧。美好的感觉荡然无存,悻悻然缩回手,躺在沙发上发呆。唉,叔叔在哪?

  月老也曾牵过红线,可惜系得不牢,到最后自行松绑。扼腕长叹,最后以陈白露的名言开解自己,这么好的男人,怎忍心把他变成丈夫?

  丈夫要扛煤气、修抽水马桶、换保险丝,勤洗衣服勤涮碗,陪丈人下棋,赞丈母娘厨艺。丈夫要做一台赚钱机器,开足马力,永不罢工。夜生活表现得好是应尽职责、正常发挥,反之,则破坏夫妻感情,影响婚姻团结稳定。

  当一个男人升级做丈夫,他就有理由肆无忌惮地横向发展,啤酒肚、秃头等丑恶现象悄无声息地安营扎寨。

  真爱一个男人,就不要将他拖入婚姻,亲手把他逼得平庸无趣,就不要亲眼目睹他如何从小马哥慢慢变成周润发。

  当嫁人一事已然成了跨世纪难题,于是生出一颗恨嫁的心。有时也会虚伪地宣称自己是单身主义者,不过声调有些颤抖,四顾左右,怕别人真以为我沿门托钵,无人问津,才出此下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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